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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不出庭作证救了周,但因此事而受牵连心中有怨,周在此状况侥幸逃生却大放厥词,丝毫不顾唐的窘境,不为唐澄清!如此小人信口雌黄,前言不搭后语,不应大胆执言吗?某某,局外人也,陷害?如果举报涉枪涉毒,绝对会大阵仗围堵,绝不会两个公路巡警截查这样简单?
不熟悉霉国事发地所在州的相关法律,仅对可能性做些推测。周若当时明确不同意,JC可能会:
1。觉得可能有大问题隐患, JC申请搜查令,这个结果应该会比较悲催了;
2。觉得不是太大问题,又不想太麻烦,JC可以选择放弃搜车的念头,转而对周违规驾驶做进一步检查,这个结果如何真不好判断,最好情况是没发现啥大问题,放周唐走人了事。但估计在已发现枪套,加之之前周有些诡异的驾驶行为,这个最好情况可能性有多大真不好说。
以上是根据王局访谈视频中出现的JC问讯记录及唐的描述为基础做出的,我个人还是相对相信这个,毕竟前者是法庭问讯记录,后者是另一当事人叙述,叙述上逻辑条理清晰,让人感觉更理性,且有现场回访视频支撑。当然不是说周的叙述不行,但周用海派清口的方式来描述,实在是太感性了,逻辑上也不够清晰。
从后来检方提起的诉控看,非法持枪是重罪,毒是轻罪。反向推导,那当JC发现枪套时应该是比较重视的, 放弃搜查的可能性估计不高。
提个问题, 若周当时提出需要律师在场才能搜车,JC或州法律会不会允许这么做?
想法太简单了,如果周立波拒绝警察搜车。警察会滞留周唐二人,申请搜查令进行搜查。这个时候整个执法程序变成合法。在大的律师也救不了周垃圾了。
美国警察应该辞职了,怎么就不申请搜查令呢。结果让一个垃圾,吸毒者,诈骗犯逍遥法外。
如果周立波不让美国警察搜车,那对他来说,就是灾难。
美国是一个警察国家,也是一个枪支泛滥的国家,警察为了自保,不会像我国警察一样,跟你慢慢交流,让你手舞足蹈的解释。如果他怀疑你有问题,就会直接拿枪指着你,你只有两个选择,要么乖乖爬在方向盘上或者车身上配合检查,要么反抗被击伤或者击毙然后接受检查。
周立波是怎么脱罪的?警察取证程序不合法,也就是周立波的辩解是我听不懂他说什么,他就以为我同意搜车,实际上我根本没有同意。
我们假设周立波真的听不懂英语,但是唐爽听的懂,正常情况下两个好朋友遇到这种情况下听的懂的一定会给听不懂的翻译说明情况,所以周立波点了点头,也就是同意警察搜查。
而在法庭上,周立波说没有听懂,如果唐爽要害周立波只需说一句话,那就是我已经给他翻译了,他完全听懂了,周立波就嗝屁了,十个律师都白瞎。但是唐爽保持了沉默,让周立波侥幸过关。
如果当时周立波要拒绝警察搜车,但是他又不会英语,他根本无法清晰表达自己的意思,警察也无法理解,那么还是只有两种可能:一是唐爽也假装不会英语,默不作声,警方跟周立波无法沟通,呼叫懂汉语的同事到来或者把他们带回去,再或者理解错误,以为他们要抵抗……二是只能让唐爽代为翻译,告知警察自己的意图。
问题是他已经开车蛇行(这跟违章超速是两码事),警方已经怀疑他的状态有毒驾的倾向,搜车是必然行为。无论哪种情况,在法庭上他都无法以没听懂来脱罪。所以他当时点头是最精明的做法,为他后来以程序瑕疵脱罪打下了伏笔。
大家真的想多了,拘留他是必然的,因为毒品和枪支是在他的车上!
周立波在《五揭唐爽谎言》承认,事发当晚,确实在某某家喝了“一点”红酒,还说在美国法律的许可范围之内。笔者不知道美国是否有这样的规定,但是据笔者所知,美国不少州都是禁止酒后开车,一旦被逮住,也是要被处罚的。
但是不管美国法律怎么规定,“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也是一个成年人应当知道的常识,而周立波竟然振振有词,我也是醉了,并且还以此奚落唐爽,“你明知周立波酒后驾驶,你为什么不制止”,虽然这是网友的话,但周立波在文中引用,说明他是认可这句话的。
但是大家要知道,唐爽不过是其小跟班,唐爽能劝得了他吗?
言归正传,周立波当时喝酒开车,警察将其拦下,假如他不同意搜查,如果警察有合理的怀疑车内存有问题,那么警察可以将车暂扣,然后向法庭申请搜查令,这样一来,时间就长了,而且如果周立波真的这样做的话,那么警察所搜到的证据就符合程序了,而不会被当作非法证据排除了。
所以,生活有时候就是阴差阳错,周立波因为不懂英语,所以后来就可以推说当时没有同意警察搜查,警察的无证搜查,反而救了他,这不能不说是一种讽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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